起诉子女父母抚养费需要准备哪些资料
导读:
1.孩子的户口本或者出生证明以及复印件;
2.离婚协议书以及复印件;
3.离婚证及其复印件;
4.民事起诉状一式两份。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条
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抚养费,包括子女生活费、教育费、医疗费等费用。
法律快车提醒您,未成年子女成长所必须的费用都属抚养费的内容,那种只承担生活费和学费的看法是错误的。
1.有固定收入的,抚养费一般可以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
2.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养费的,比例可以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
3.无固定收入的,抚养费的数额可以依据当年总收入或者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
4.有特殊情况的,可以适当提高或者降低上述比例。
1.可以和法官沟通或委托律师与法官沟通;
2.若无法沟通,可以向法院内部领导反映;
3.可以向上级法院反映。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二条
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
引用法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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