赠与房屋登记流程
导读:
房产的赠与可按照以下流程办理:
1.签订赠与合同;
2.到公证机构办理赠与公证;
3.到房产所在地的不动产登记机构申请办理过户登记;
4.提交申请书、身份证明、房产证、赠与合同等材料;
5.受理后进行审核;
6.符合登记条件的,予以登记。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十五条
当事人或者其代理人应当向不动产登记机构申请不动产登记。
不动产登记机构将申请登记事项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前,申请人可以撤回登记申请。
下列情形下的房屋赠与合同无效:
1.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的;
2.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以及公序良俗的;
3.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签订的房屋赠与合同无效。
赠与是转移所有权的民事法律行为,是实践性法律行为,因此,赠与行为生效的时间与财产所有权转移时间有密切联系,财产所有权转移的时间,就是赠与行为生效的时间。
房产赠与的所有权转移时间应以房管机关办理了房产转移登记手续,受赠人领取了房产证之时为房屋所有权转移时间,该时间即为房产赠与行为生效的时间;法律快车提醒您,当事人虽未办理过户手续,但受赠人根据书面赠与合同已占有、使用该房屋的,房屋交付时间也算房屋所有权转移时间,即房产赠与行为生效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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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法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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