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组合贷款后公积金余额可提取吗
导读:
1.办理了组合贷款之后,想要提取公积金账户里的余额,有以下几个前提条件:从来没有办理过公积金委托划扣;组合贷款发放并正常还款6个月;商业贷款尚未结清;公积金贷款部分累计逾期期数在3期以内(不含3期);如果满足以上条件,您可以每年提取一次公积金账户余额,用于偿还组合贷款的商业贷款部分。
2.如果您提取公积金余额归还贷款本金,那么借款人及配偶每次提取的总金额不得超过商业贷款剩余金额,且累计提取金额之和不得超过其商业贷款本金。
3.如果是按年提取公积金余额还商贷本息,那么借款人及配偶每次提取的总金额不得超过此前一年(12期)应偿还的月还款额之和,但不包括在此期间以自有资金提前归还的商业贷款本金,且累计提取金额之和不得超过商业贷款本金。
法律快车提醒您,组合贷款的流程为,首先向贷款机构提出申请,然后提供证明本人符合组合贷款申请条件的材料,再由贷款机构审核,最后审核通过的,订立借款合同,由贷款机构按照合同约定的方式和日期发放贷款。
组合贷款额度=公积金最高贷款额+商业贷款额,组合贷款最高额度不超过房产价值的80%,具体贷款额度由商业银行决定,以贷款合同中的额度为准。借款人持购房合同和开发商售房许可证复印件、身份证、住房公积金储蓄磁卡、印章到各区县的房地产信贷部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使用夫妻双方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还须携带结婚证或其他夫妻关系证明),填写“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组合)贷款申请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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