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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解散诉讼在什么情况下可以被法院受理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3-08-24 17:33:27 人浏览

导读:

公司解散诉讼可以被法院受理的情况是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股东利益受到重大损失等。公司解散诉讼时效是三年的时间,自权利人知道或应当知道权利受到侵害之日起开始计算。

  一、公司解散诉讼在什么情况下可以被法院受理

  公司解散诉讼可以被法院受理的情况是有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继续存续会使股东利益受到重大损失,并且通过其他途径不能解决。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若是法院判决解散公司,公司应当在法定期间内成立清算组进行清算。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二条【请求法院解散公司】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继续存续会使股东利益受到重大损失,通过其他途径不能解决的,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百分之十以上的股东,可以请求人民法院解散公司。

  二、公司解散诉讼时效是多久

  公司解散诉讼时效是三年,从知道权利被侵犯时开始计算。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三、公司解散的程序是什么

  1.除合并或者分立的情形以外,应当依法成立清算组,清偿公司债务,分配剩余财产,办理公司注销登记;

  2.公司因合并或者分立而解散的,应当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通知并公告债权人,依法申请注销登记。

  法律快车提醒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八十六条清算组在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后,应当制定清算方案,并报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人民法院确认。公司财产在分别支付清算费用、职工的工资、社会保险费用和法定补偿金,缴纳所欠税款,清偿公司债务后的剩余财产,有限责任公司按照股东的出资比例分配,股份有限公司按照股东持有的股份比例分配。清算期间,公司存续,但不得开展与清算无关的经营活动。公司财产在未依照前款规定清偿前,不得分配给股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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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法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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