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工业用地的拆迁补偿标准
导读:
关于工业用地征收补偿标准规定为:
1.一般的补偿都包括工业厂房内的机械设施和一些基础设备的补偿费用。
2.因为拆迁而导致整个工业产业停止生产停止加工带来的损失的赔偿等其他各种补偿。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第十七条
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
(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
(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
法律快车提醒您,结合房屋拆迁的行政法规、规章、拆迁地方性法规和地方性规章的规定,造成拆迁协议无效的情形主要有以下几类:
1.不具备拆迁民事权利能力的拆迁人与被拆迁人订立的拆迁协议无效;拆迁人与其他不在拆迁范围内的当事人订立的拆迁协议为无效。
2.被拆迁人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被拆迁人是限制行为能力人,其与拆迁人对方所订立的拆迁协议为无效。
3.代理人超越代理权限或者无代理权限所签订的拆迁协议无效。
4.拆迁协议违反法律法规规定,应认定为无效。
拆迁人与被拆迁人应到被拆迁物所在地公证处提出申请,填写公证申请表,并提供:
1.公证申请表;
2.身份证明;法人应提交法人资格和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明;代管人、管理人应提交代管权或管理权资格证明;
3.代理人应提交本人身份证明和授权委托书或其他代理权资格的证明(含共同共有人的代理),委托行为不在本公证处辖区的,其委托书应经委托行为地的公证处公证;
4.县以上(含县级)人民政府房屋拆迁主管部门发给的房屋拆迁许可证;房屋拆迁需要变更的,还要提交土地使用权证;
5.被拆迁物的产权和使用权证件、现状及登记表;
6.补偿、安置协议草稿;
7.公证人员认为应提交的其他材料。
引用法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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