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时如何处理夫妻共同负债
导读:
夫妻共同债务一般都是用共同财产共同偿还,如果共同财产不足以偿还债务,那么剩余的债务由双方先协商,但是协商的结果无法对抗第三人的债权,债权人可以要求你们双方中的一方偿还债务。如果协商不出结果,那就由法院进行判决如何处理夫妻共同债务。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九条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1.写明原告和被告人的身份信息,如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等;
2.陈述自己的诉讼请求,包括想离婚、想要获得孩子的抚养权、财产分割方法等;
3.陈述婚姻状况、离婚理由;
4.写明起诉时所送交人民法院的名称。
1.婚前一方借款购置的财产已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为购置这些财产所负的债务;
2.夫妻为家庭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
3.夫妻共同从事生产、经营活动所负的债务,或者一方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经营收入用于家庭生活或配偶分享所负的债务;
4.夫妻一方或者双方治病以及为负有法定义务的人治病所负的债务;
5.因抚养子女所负的债务;
6.因赡养负有赡养义务的老人所负的债务;
7.为支付夫妻一方或双方的教育、培训费用所负的债务;
8.为支付正当必要的社会交往费用所负的债务;
9.夫妻协议约定为共同债务的债务;
10.其他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的债务。
法律快车提醒您,《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引用法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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