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全责方具体应承担哪些赔偿责任
导读:
1.医疗费。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病历和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确定。
2.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3.护理费。根据护理人员的收入状况和护理人数、护理期限确定。护理人员有收入的,参照误工费的规定计算;护理人员没有收入或者雇佣护工的,参照当地护工从事同等级别护理的劳务报酬标准计算。护理人员原则上为一人,但医疗机构或者鉴定机构有明确意见的,可以参照确定护理人员人数。
4.住院伙食补助费。可以参照当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予以确定。
5.交通费。根据受害人及其必要的陪护人员因就医或者转院治疗实际发生的费用计算。交通费应当以正式票据为凭;有关凭据应当与就医地点、时间、人数、次数相符合。
6.残疾赔偿金。根据受害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或者伤残等级,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自定残之日起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九级伤残按照20%计算。
7.被抚养人生活费。
另外,还可以请求精神抚慰金、财产损失等等。
1.交通事故发生所在地的人民法院;
2.被告住所地的人民法院。
《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九条
因侵权行为提起的诉讼,由侵权行为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1.简易程序审理的3个月内结案。
2.普通程序审理的6个月内结案。
法律快车提醒您,案情特别复杂的,可向本院院长申请延长6个月,在不能审结的,再向上级法院申请延长6个月,期内必须审结。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二条
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内容错误请通过【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引用法条
拓展阅读
相关知识推荐
交通事故对方全责可以要求的赔偿有哪些?交通事故全责方需承担的赔偿项目多样。本文将详细介绍赔偿范围、赔偿依据与车辆损毁赔偿处理,想深入了解赔偿事项,跟随法律小助手
车祸中司机全责应当先由保险公司在投保范围内承担赔偿责任,不足部分的,由司机继续赔偿。交通事故责任根据当事人的行为对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严重程度进行划分。道
当遭遇车祸且对方全责时,如何计算误工费?本文详细解读了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的误工费计算标准,包括误工时间和收入
车辆剐蹭对方全责可以要求的赔偿有误工费;交通费;车损费等等。车辆剐蹭发生了事故的,当事人应当及时的打开双闪灯并放置安全警示牌,然后对事故进行拍照留存,在之后的索
相关栏目
海量合同范本 · 任意编辑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