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集资的房子是哪种房屋
导读:
政府集资房属于福利房性质,同时属于经济适用房的组成部分。
政府集资房是由国家予以减免部分税费、参加集资的职工部分或全额出资建设的房产,房屋建成后归职工和政府共同所有。
所谓福利房,又称优惠房或房改房,是指职工单位以工资货币分配的形式将公共住房出售给职工,职工以标准价或成本价购买,从而享有所购住房部分或全部产权的住房;房地产许可证通常在单位内,业主需要5-10年才能拿到。
集资房属经济适用住房范围,是政策性住房,是企事业单位为了解决内部职工的住房问题,企事业单位以拥有的划拨土地建设、按成本价出售给内部职工的房屋,不能在市场上自由流通。能享受集资建房的职工也有很多具体条件。
如果职工全额集资,将来可以办理100%的产权,在产权证领取后,可以自由上市交易;如果是部分集资,将来为职工办理的是部分产权,另部分产权属于另部分集资人(单位)。
1.建设主体不同。集资房由单位组织建设;统建房原则上委托房地产开发企业进行建设。
2.土地取得方式不同。集资房是利用单位自有土地;统建房用地是通过出让方式或交纳相应的土地出让金后取得。
3.住房价格构成不同。集资房是以建房成本价向职工出售;统建房价格是以建房成本价加上土地出让费用、销售税费和3%以下的利润,同时参照普通商品房平均价格合理确定。
法律快车提醒您,办理方法如下:
1.集资建房、合作建房的,必须是经政府有关部门批准的,并办理了房地产初始登记的房地产才可以办理小业主的《房地产证》;
2.未经政府有关部门批准的非法集资建房、合作建房,必须经过有关部门处理并补交地价款,按规定办理房地产初始登记后,方可办理小业主《房地产证》;
3.经初始登记后的集资建房、合作建房提交下列资料后即可办理《房地产证》;《房地产转移登记申请书》;身份证明;集资建房或合作建房合同书或协议书;购房发票复印件;发展商出具的付清房款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