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置房房产证的申请流程是什么
导读:
1.当购买和售卖两方对于房屋买卖达成协定之日起的一个月内,拿着房屋购买合同和一些必备证件(双方身份证、户口本、《商品房销售合同》等等证件和文字资料)去当地的房地产交易所办理申请过户信息填报。
2.在当地房地产交易所告知可以办理过户以后,双方应该同时带着相关证明文件及其他必要手续文件资料去到现场进行过户,在上交了必要的税费、办理费后就能够进行过户。当时卖方就会被给予房产契约,如果两方由一方或者都不能亲自去现场进行过户办理时,应有其代理人携带者代理协议帮助进行办理。
3.当过户问题得以解决后,购买房屋的人要带着地产交易中心给予的房产卖契,在三个月中去房屋所归属的市、区级房屋土地管理局进行登记申请。所需要带的正价和文件应包含有:卖方本身自己有的一整个楼的房屋所有权证、《商品房购销合同》、所开具的发票和副本、身份证原件和副本、《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表》、《墙界表》、《面积计算表》。
4.得到房地产部门检验核实验真后,就会给买房人提供房产证。
法律快车提醒您,买安置房的注意事项如下:
1.应在原户主房产证下来后办理交易及过户手续,或者在交易时到公证处进行相应的交易公证;
2.买方不要一次性付全款;
3.签订合同时一定要约定房产过户和交房的时间并要求卖方的配偶签名;
4.严防“一房多卖”的发生。
法律快车提醒您,回迁安置房交房流程跟商品房交房流程基本一样,大致流程如下:
1.交房通知
开发商以书面形式通知回迁户在约定时间内对回迁房进行验收交接。一般约定的交房时间是在通知书寄出30天内,所以,回迁户必须在这段时间内去办理交房手续。
2.验收
回迁户按照当初征收原房屋时与开发商签订的合同中的约定,对房屋工程质量及配套设施进行验收,并做好相应记录,同时,要对房屋产权进行核验。
3.开发商提供《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
根据相关法规,即使是回迁房,在交房时,开发商一样要提供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该法规规定,《住宅质量保证书》是开发商对赔给回迁户住宅承担质量责任的法律文件,与合同具有同等效力。开发商应当按《住宅质量保证书》的约定,承担保修责任。开发商不提供的,回迁户可以拒签房屋交接书。
4.签署房屋交接书
回迁户在验收房屋后认为符合合同约定条件的,应与开发商签订房屋交接书;对不符合合同约定的,应做好详细记录,要求开发商签字盖章,直至开发商的房屋完全符合交房标准,再签署房屋交接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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