处理劳动争议有哪些途径
导读:
劳动争议处理的主要途径包括申请调解、仲裁、提起诉讼、协商解决。
劳动争议发生后,当事人可以向本单位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调解不成,当事人一方要求仲裁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当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解决劳动争议,应当根据合法、公正、及时处理的原则,依法维护劳动争议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提出仲裁要求的一方应当自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六十日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请。仲裁裁决一般应在收到仲裁申请的六十日内作出。对仲裁裁决无异议的,当事人必须履行。
法律快车提醒您,属于劳动争议案件的案件包括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其他。
法律依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的下列劳动争议,适用本法:
(一)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
(二)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
(三)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
(四)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
(五)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争议。
劳动争议诉讼,在实践中表现为由若干连续阶段所构成的一个整体过程,每一阶段都有其确定的任务,在完成上一阶段任务后,依次再往下一阶段转移,各阶段互相衔接,保持连续性。一般来说,一个完整的劳动争议诉讼经历的环节主要有:
1.起诉和受理。即当事人向法院提出起诉和人民法院受理起诉。这一阶段的中心任务是审查起诉是否符合条件和能否立案审理。如果决定受理,诉讼便由此开始。
2.案件审理前的准备。这一环节主要是人民法院为案件的正式审理做好各方面的准备工作,包括调查收集证据、准各有关材料等。这一环节是案件正式审理的基础。
3.开庭审理。即审判组织召集诉讼参加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正式开庭审理案件。这是全部诉讼的核心环节,是诉讼活动的集中体现和典型形态。
4.裁判。即对案件的事实作出认定,并依据所选择适用的法律,对案件的争议作出实体判决和程序上的裁定。
5.上诉。是指当事人一方或双方不服一审法院的裁判而向上级人民法院上诉,上诉审人民法院由此对该案进行审查的过程。上诉环节的任务在于通过对案件,尤其是对一审法院的裁判进行审查,保证案件最终处理的正确性。
6.强制执行。这一环节的主要任务是对当事人不履行法院判决或其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而通过法定手段和形式强制义务人履行。
引用法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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