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费业主不交该如何处理
导读:
业主不交物业费,可以以书面通知的方式催缴。如果业主在合理期限内仍然不交物业费,此时可以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根据《物业管理条例》第六十四条的规定,违反物业服务合同约定,业主逾期不交纳物业服务费用的,业主委员会应当督促其限期交纳;逾期仍不交纳的,物业服务企业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法律快车提醒您,物业费纠纷的诉讼时效是三年,自最后一期物业服务费的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算。物业服务合同系持续性合同,物业公司要求业主给付物业服务费用的纠纷适用三年的诉讼时效。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1.公共物业及配套设施的维护保养费用,包括外墙、楼梯、步行廊、升降梯(扶梯)、中央空调系统、消防系统、保安系统、电视音响系统、电话系统、配电器系统、给排水系统及其他机械、设备、机器装置及设施等;
2.聘用管理人员的薪金,包括工资、津贴、福利、保险、服装费用等;
3.公用水电的支出,如公共照明、喷泉、草地淋水等;
4.购买或租赁必需的机械及器材的支出;
5.物业财产保险(火险、灾害险等)及各种责任保险的支出;
6.垃圾清理、水池清洗及消毒灭虫的费用;
7.清洁公共地方及幕墙、墙面的费用;
8.公共区域植花、种草及其养护费用。
引用法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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