宅基地上的房子能不能赠与
导读:
农村宅基地上房屋可以赠与,但赠与人与受赠人必须是同一村的村民,受赠人符合宅基地申请标准且所赠与的房屋建造合法、符合当地标准,同时该赠与行为报经集体经济组织批准同意。
法律快车提醒您,房屋赠与合同是需要公证的。赠与公证是国家公证处应当事人的申请,依照法律程序,证明财产所有人将个人所有的财产无偿赠与他人这项行为的真实性和合法性的活动。赠与公证应当由赠与人居住地或赠与房产行为发生地的公证处进行受理,当然,房产的赠与也能由房产所在地的公证处受理。赠与人在赠与的财产权发生转移前,可以无任何理由的撤销赠与行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六百五十八条
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 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或者依法不得撤销的具有救灾、扶贫、助残等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不适用前款规定。
第六百五十九条
赠与的财产依法需要办理登记或者其他手续的,应当办理有关手续。
具体有如下4种情况:
1.房产赠与已过户
我国实行房产登记制度,房产的归属随着房产登记的转移而转移,房屋既然已经过户,也就意味着房屋赠与已经完成,要想再要回房屋基本上是不可能的。但如果受赠方同意也不是没有要回的可能。
2.房产赠与已公证,但未过户
公证是以法律形式对赠与合同的确认,也是对合同双方意思自治的保护,客观上限制了赠与人对赠与合同的反悔。一旦赠与合同进行了公证那么要撤销也是很难的,但不代表不能撤销,撤销公证赠与也是可以通过公证来撤销的。
3.房产赠与未过户
这种情况是指只签订了赠与合同但是未进行公证也未过户的情形。赠与合同在《民法典》中特殊之处就在于在一般情形下,赠与人可以在赠与物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而不负相关责任,因此给受赠人带来了不确定性。
4.法律规定不能撤销的赠与
具有救灾、扶贫等社会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或着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是不能撤销的,与此同时附义务的赠与也是不能撤销的。
不过,这不是绝对的,如果有以下几种情况,是可以撤销赠与房子的。
(1)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的近亲属(包括直系亲属及配偶);
(2)对赠与人有扶养(赡养、扶养、抚养的统称)义务而不履行;
(3)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
引用法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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