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赠与合同公证后如何撤销
导读:
如果出现法定情形,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撤销即可。
《民法典》第六百五十八条【赠与人任意撤销权及其限制】
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
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或者依法不得撤销的具有救灾、扶贫、助残等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不适用前款规定。
《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三条【赠与人的法定撤销权及其行使期间】
受赠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
1.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近亲属的合法权益;
2.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
3.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
赠与人的撤销权,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
法律快车提醒您,赠与合同有下列特征:
1.赠与合同是诺成合同;
2.赠与合同是无偿合同,即不要求受赠人支付一定的对价;
3.赠与合同是单务合同;
4.赠与合同的主体是赠与人与受赠人;
5.赠与合同的内容是转移标的物的所有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五十七条
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
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
1.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2.意思表示真实;
3.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引用法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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