签订个人土地承包合同时需要注意的事项
导读:
签订土地承包合同注意事项有:
1.承包方代表姓名要与身份证一致;
2.承包土地人口为农户现有人口;
3.土地承包经营权共有人与承包方代表关系要明确;
4.承包期限起始日期为签订合同的现时日期;
5.承包方签章如无私章的,应由承包方签名并按手印确认;
6.承包土地地块情况长、宽可以不填,面积一定要填,地块“田界”必须准确具体,台账登记不准确具体的应予纠正;
7.地块地类只分水田、旱地两类;
8.承包地附着物情况要实事求是,不能漏填错填。
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的作用有:有利于强化物权保障以及承包农户的市场主体地位和家庭承包经营的基础地位,为巩固农村基本经营制度提供强有力的制度保障;农民可用自己的权证进行抵押贷款;有利于明确土地承包经营权归属,为解决土地承包经营纠纷、维护农民土地承包的各项合法权益提供强有力的原始依据。
法律快车提醒您,土地承包经营权纠纷的行政诉讼时效期为六个月、民事纠纷诉讼时效期为三年。该时效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作出行政行为之日或被侵害之日起计算,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引用法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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