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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盗窃被拘留十五天是否会留下案底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3-08-31 13:07:40 人浏览

导读:

因盗窃被拘留十五天不一定会留下案底。根据我国的有关的规定可知,只有被确认为有罪的犯罪分子才会被留下案底的。如果行为人存在盗窃行为但不构成犯罪的,一般会给予相应的治安处罚的。

  一、因盗窃被拘留十五天是否会留下案底

  行为人因盗窃被拘留十五天的,不会有案底,因为案底是指对犯罪行为的记录。前述行为人只是被作出了违反治安管理的处罚,并没有收到刑事处罚,因此只会有违法记录,不会留下案底。刑事拘留15天,是没有案底的,案底是指犯罪记录,而刑事拘留只是强制措施,只有被判处有罪的,才会有犯罪记录。

  二、盗窃治安处罚标准是什么样的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九条

  盗窃、诈骗、哄抢、抢夺、敲诈勒索或者故意损毁公私财物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1000元以下罚款。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三十三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

  1.盗窃、损毁油气管道设施、电力电信设施、广播电视设施、水利防汛工程设施,或者水文监测、测量、气象测报、环境监测、地质监测、地震监测等公共设施的;

  2.移动、损毁国家边境的界碑、界桩以及其他边境标志、边境设施或者领土、领海标志设施的;

  3.非法进行影响国(边)界线走向的活动或者修建有碍国(边)境管理的设施的。

  三、盗窃罪成立的构成要件

  1.本罪的客体,是公私财产所有权,犯罪对象一般为动产,但不动产的可动部分如房屋的门窗、土地上生长的树木也可以成为盗窃罪的对象。盗窃罪的对象一般是有形的物品,但某些无形的、缺少有体性而有经济价值的东西,如电力、重要技术成果也可以成为本罪的对象。

  2.本罪的客体方面,一般表现为以秘密窃取的方法,将公私财物转移到自己的控制之下,并非法占有的行为。秘密窃取是指行为人采用自认为不使他人发觉的方法占有他人财物。只要行为人主观上是意图秘密窃取,即使客观上已被他人发觉或者注意,也不影响盗窃性质的认定。秘密窃取,可以是被害人不在场时实施,也可以是物主在场时乘其不备实施。

  3.本罪的主体是一般刑事责任主体。

  4.本罪的主观方面是直接故意,即明知是他人或者单位所有或持有的财物,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实施窃取财物的行为。法律快车提醒您,误认他人的财物为自己的财物而取走,因不具有非法占有他人财物的目的,不构成盗窃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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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法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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