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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后共同债务如何分摊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3-11-11 10:58:52 人浏览

导读:

离婚后共同债务如何分摊需要视情况而定。对于离婚后的夫妻共同债务,首先是由双方共同财产来清偿的;如果双方的共同财产不足以清偿共同债务的则由双方协议清偿;如果协议不成的则由人民法院判决。

  一、离婚后共同债务如何分摊

  对于离婚后夫妻共同债务的处理,具体情况分为三种:

  1.双方的共同财产足以清偿共同债务的,以共同财产来清偿共同债务,剩余财产在双方之间平等分配;

  2.共同财产不足以清偿共同债务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如协议不成,由法院进行判决;

  3.不存在共同财产的情况下,债务由双方协议清偿,如协议不成,仍由法院进行判决;

  如果夫或妻一方死亡的,生存一方应当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共同债务承担清偿责任。

  二、什么是离婚夫妻的共同债务

  法律快车提醒您,离婚夫妻的共同债务是:

  夫妻一方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经营收入用于家庭生活或配偶分享所负的债务;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等。

  三、夫妻共同债务的举证责任如何分配

  1.债权人对基础的债权债务关系需要尽到举证责任,例如举证《借条》、《借款协议》,并且夫妻双方均作为债务人签字,或者虽然在签订《借条》、《借款协议》时仅有夫妻一方签字,但事后夫妻另一方通过其他形式追认,例如出具《还款承诺书》等。

  2.债权人仅能证明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负债的,但根据“家事代理制度”,对于日常家事范围内的债务,推定为夫妻共同债务,债权人一般无需举证,对于债务是否属于日常家事范围,应结合夫妻共同生活的状态(如双方的职业、身份、资产、收入、兴趣、家庭人数等)和当地一般社会生活习惯予以认定;非举债配偶方如果反驳主张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则需要举证证明举债人所负债务并非用于家庭日常生活。

  3.对于超出日常家事范畴的债务,原则上不作为共同债务,债权人主张属于夫妻共同债务的,需要举证证明,例如证明债务用于购置家庭住房等。如果债权人不能证明夫妻一方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则不能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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