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选举权被剥夺了应该怎么办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3-08-09 01:32:57 人浏览

导读:

选举权被非法剥夺的,可以及时向县区、乡镇的选举办公室进行反映和举报,也可以向选举委员会进行申诉,以此来维护自己作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基本政治权利。

  一、选举权被剥夺了应该怎么办

  有选举权的人,就居住在本村,应及时向县区、乡镇的选举办公室反映和举报,以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或选举权被非法剥夺应先向选举委员会申诉,对申诉结果不服的,向人民法院提起选民资格诉讼。

  二、什么情况下会被剥夺选举权与被选举权

  法律快车提醒您,剥夺选举权和被选举权的条件有:精神患者、因危害国家安全法嘴正在被羁押的人、依法被剥夺政治权利的人。选举权是公民选举国家权力机关的代表与其他公职人员的权利。被选举权则是公民被选任为国家权力机关的代表或其他公职人员的权利。选举权和被选举权通常由一国宪法、法律规定并受到保护。选举是与代议制民主密不可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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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拥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的条件是什么

  法律快车提醒您,在我国,凡年满18周岁的中国公民,不分民族、种族、性别、职业、家庭出身、宗教信仰、教育程度、财产状况、居住期限,都有选举权,但依法被剥夺政治权利的人除外。凡符合法定年龄的中国公民(国家主席、国家副主席的年龄有特别规定要年满45周岁),除依法被剥夺政治权利的人外,均有被选举权。

  我国的选举权和被选举权是一种广泛的政治权利。也就是说,具有中国国籍、享有政治权利、符合法定年龄,只要具备了这三个基本条件,并履行了相应的法律手续,就可以享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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