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鉴定纠纷应该如何申诉
导读:
工伤鉴定纠纷申诉方式是:
1.职工或者其近亲属、用人单位如果对工伤认定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复议与诉讼之间没有前置关系,直接申请复议在诉讼,或者直接诉讼都是可行的。行政复议,用人单位不服工伤认定,依法可以向上级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或同级当地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申请复议的时间在知道该决定作出之日起60内申请。
2.行政诉讼,行政诉讼应当向当地的基层人民法院提出,在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工伤认定决定作出之日起的六个月内提出。行政诉讼案件立案需要的材料:提交起诉书正本一份,副本一份。证明行政法律关系存在的材料,如行政处罚决定书、行政机关不予受理决定书等。受委托代为起诉的,应提交原告的授权委托书,委托书应写明委托事项、权限、期限及联系电话。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材料。
法律快车提醒您,劳动能力鉴定需去当地工伤认定部门申请,申请需提交的材料 :
1.《工伤认定决定书》复印件;
2.申请人正面免冠彩照一张;
3.身份证复印件;
4.《工伤职工劳动能力鉴定申请表》;
5.医院的首次诊断记录和出院小结。
伤残鉴定和工伤鉴定结果不通用,工伤鉴定是用来处理工伤的劳动能力等级鉴定;而伤残鉴定一般是指在发生交通事故、或因意外伤害等原因而进行的司法鉴定。
《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二条劳动能力鉴定是指劳动功能障碍程度和生活自理障碍程度的等级鉴定。劳动功能障碍分为十个伤残等级,最重的为一级,最轻的为十级。生活自理障碍分为三个等级: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和生活部分不能自理。劳动能力鉴定标准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等部门制定。
引用法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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