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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行驶证的车交警会怎么处理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3-07-31 10:35:22 人浏览

导读:

没有行驶证的车交警会扣留该机动车,并且通知当事人提供相应的牌证或者进行牌照补办手续,并对驾驶员处以警告或者二十元以上两百元以下罚款;如果当事人及时提供了相应的牌证或者完成补办手续的,则相关机构应该及时退还机动车。

  一、没有行驶证的车交警会怎么处理

  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未悬挂机动车号牌,未放置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或者未随车携带行驶证、驾驶证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扣留机动车,通知当事人提供相应的牌证、标志或者补办相应手续;当事人提供相应的牌证、标志或者补办相应手续的,应当及时退还机动车。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处警告或者20元以上200元以下罚款。

  二、行驶证丢失的怎么补办

  法律快车提醒您,补办流程如下:

  1.到登记地车辆管理所领取并填写“补领,换领机动车牌证申请表”。

  2.然后提交身份证原件及正反面的复印件,行驶证遗失书面声明。

  3.还要提交两张一寸白底照片和驾驶证数字相片采集回执。

  4.若是外地户口还需提交暂住证原件及复印件,一系列材料审核通过后即可领证。

  5.或者在暂住地车管所领取“补领,换领机动车牌证申请表”。

  6.填完后再与身份证,相片,行驶证遗失书面声明,委托书等资料一起寄到登记地车辆管理所,并委托亲友代办即可。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八条国家对机动车实行登记制度。机动车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登记后,方可上道路行驶。尚未登记的机动车,需要临时上道路行驶的,应当取得临时通行牌证。

  三、更换行驶证的流程如何

  法律快车提醒您,行驶证的换证流程: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向登记地车辆管理所申请补领、换领。申请时,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填写申请表并提交身份证明。车辆管理所应当审查提交的证明、凭证,收回未灭失、丢失或者损毁的号牌、行驶证,自受理之日起一日内补发、换发行驶证。

  《机动车登记规定》第四十四条机动车号牌、行驶证灭失、丢失或者损毁的,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向登记地车辆管理所申请补领、换领。申请时,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填写申请表并提交身份证明。

  车辆管理所应当审查提交的证明、凭证,收回未灭失、丢失或者损毁的号牌、行驶证,自受理之日起一日内补发、换发行驶证,自受理之日起十五日内补发、换发号牌,原机动车号牌号码不变。

  补发、换发号牌期间应当核发有效期不超过十五日的临时行驶车号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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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法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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