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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正确处理交通事故报案流程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3-07-26 09:14:55 人浏览

导读:

发生交通事故后,当事人应当在机动车的五十米处设置警告牌,维护好交通事故现场,最后打电话报警等待交警来处理。交警处理好交通事故后,可以调解的,应当组织当事人就赔偿等问题进行调解。

  一、如何正确处理交通事故报案流程

  1.立即停车。当发生交通事故时我们首先第一步做的就是立即停车。不能因为惊慌失措为畏罪潜逃。本来可能是很轻的责任,结果这么一跑,可能就会被认定为较重事故责任了。

  2.设置警告牌,如果在夜间请打开的后尾灯以示警告,这里发生事故了,请绕道而行。那么这个警告牌应该怎么去设呢?这也是有要求的。如果再公路上,放在距离车距五十至一百米处,如果再高速公路上则要设置一百五十米以外。

  3.保护现场。如果发生交通事故那么最重要的就是保护现场,如果双方私了不行报警后以便给警察保留最清晰明了的案发现场。这样才能让警察更好的工作。如果因抢救人员而变动了位置,应当标明位置。

  4.迅速报警或者私了。对于依法不能私了的应当立即报警,交由公安处理!对于依法“私了”的交通事故,当事人撤离事故现场前必须先签订确认“事故事实”,避免撤离现场后对方翻脸不认,导致事故责任无法认定。

  5.立即疏散人群,防止事故再次发生。

  二、交通事故的处理原则

  公安机关处理交通事故,应当在查明交通事故原因、认定交通事故责任、确定交通事故造成的损失情况后,召集当事人和有关人员对损害赔偿进行调解。损害赔偿的调解期限为三十日,公安机关认为必要时可以延长十五日。

  对交通事故致伤的,调解从治疗终结或者定残之日起开始;对交通事故致死的,调解从规定的办理丧葬事宜时间结束之日起开始;对交通事故仅造成财产损失的,调解从确定损失之日起开始。

  经调解达成协议的,公安机关应当制作调解书,由当事人和有关人员、调解人签名,加盖公安机关印章后即行生效。公安机关应当将调解书分别送交当事人和有关人员。

  调解期满后未达成协议的,公安机关应当制作调解终结书,由调解人签名,加盖公安机关印章,分别送交当事人和有关人员。经调解未达成协议或者调解书生效后任何一方不履行的,公安机关不再调解,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在司法实践中,发生交通事故后,责任人没有购买保险,又无力进行赔偿的,受害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由法院对责任人财产情况进行调查,有财产可供执行的,可以强制执行,具体情况可以依据《民法典》的规定来进行处理。

  三、交通事故理赔程序是怎样的

  法律快车提醒您,当发生交通事故后,报交警处理,先由交警部门出具责任认定书分清责任。如果构成伤残的建议先去做伤残等级鉴定;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按照各自的责任大小来承担赔偿责任。具体的赔偿项目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补助费、营养费、精神损失费、抚养费、后续治疗费;构成残疾的还应支付残疾赔偿金;死亡的,应支付死亡赔偿金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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