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守所探监一次可以去几个家人
导读:
《中华人民共和国看守所条例实施办法》第三十五条规定,会见人犯,每月不许超过一次,每次不得超过半小时,每次会见的近亲属不得超过三人。会见时,应当有办案人员和看守干警在场监视。
探监的规定有:
1.罪犯亲属会见,只限于其直系亲属和有供养关系亲属。会见时必须持身份证和基层政府或所在地派出所开具的关系证明,在规定的时间,按指定地点会见。
2.罪犯亲属会见,宽管级罪犯每月二次,普管级、考察期罪犯每月一次,每次会见亲属不得超过3人,严管级罪犯每二个月一次,每次会见亲属不得超过2人。
3.亲属会见要协助监狱做好罪犯的帮教工作,不准谈论不利于罪犯改造的言论。如有有碍罪犯改造的言论,规劝不停的,监狱将终止会见。
4.亲属所带物品,必须经过监狱警察检查批准后方可交与罪犯,现金一律交会见室管理民警存入罪犯大帐。
5.会见亲属应主动将随身携带的手机、照相机、摄像机、录音机等物品交会见室民警处暂存。
6.会见时必须做到言行文明,举止端庄,禁止喧哗。
7.会见时,必须爱护会见室设施,保持场所清洁卫生。
1.如果是涉嫌犯罪刚被拘留还未判刑或者判刑后未移送监狱的,家属是不能会见的,只有律师可以会见。
2.如是刑期届满仍关押在看守所的已经判决的被告人或者犯罪嫌疑人,直系亲属可以根据看守所规定的时间去会见。
《中华人民共和国看守所条例》第二十八条,人犯在羁押期间,经办案机关同意,并经公安机关批准,可以与近亲属通信、会见。
第二十九条,人犯的近亲属病重或者死亡时,应当及时通知人犯。人犯的配偶、父母或者子女病危时,除案情重大的以外,经办案机关同意,并经公安机关批准,在严格监护的条件下,允许人犯回家探视。
法律快车提醒您,去监狱探监的,一般需要持有接见通知单和自身的身份证,如果是16岁以下的人员应当凭户口本到监狱候见室进行登记才能探监。依据相关规定,罪犯在监狱服刑期间,按照规定,可以会见亲属、监护人。因此,只有罪犯的亲属或监护人才有资格探监。
引用法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