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产假一般多少天
导读:
1.天津产假128天。
2.根据《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和新修订的《天津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规定,女职工产假一般为98天,而天津市产假在98天的基础上增加30天的产假。
《天津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二十二条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子女的,男方所在单位给予七日护理假,女方所在单位增加生育假(产假)三十日;不能增加生育假(产假)的,给予一个月基本工资或者实得工资的奖励。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生育保险的规定执行。农村居民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子女的,可以参照前款规定,由所在乡、镇人民政府和村民委员会根据实际情况给予奖励。
《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七条
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难产的,应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可增加产假15天。女职工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
法律快车提醒您,产假申请流程:
1.女职工根据需要填写《女职工休生育假申请表》;
2.部门核准、签字、盖章;
3.人事处审核同意;
4.休生育假;
5.修完生育假需要填写《女职工生育假销假申请表》;
6.部门核准、签字、盖章;
7.人事处审核同意。
法律快车提醒您,男性产假没有产假,但有的地方男性会有陪产假,一般在3到7天左右,具体要看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实际规定,基本都见于各地的计划生育条例中。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子女的,男方所在单位给予七日护理假;男方休陪产假,可以用自己生育保险报销陪产假的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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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法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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