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独任审理适用哪些案件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3-10-24 11:02:14 人浏览

导读:

独任审理适用的案件是一审刑事自诉、轻微刑事案件、一审简单民事案件等。独任审理不一定是简易程序,而适用简易程序的案件是独任审理。独任审理不是意味着维持原判。

  一、独任审理适用哪些案件

  独任审理适用的案件是一审刑事自诉、轻微刑事案件、一审简单民事案件及采取特别程序审理的案件等。独任审理和合议庭审理是法院审判制度,法院决定采取独任审理的,会派一名审判人员审理案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八条本章程序审理的案件,实行一审终审。选民资格案件或者重大、疑难的案件,由审判员组成合议庭审理他案件由审判员一人独任审理。

  第四十条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民事案件,由审判员一人独任审理。

  二、独任审理是不是简易程序?

  简易程序一定是独任,但独任审理不一定简易,还有独任审理的案件有,特别程序,除选民资格和重大疑难的,公示催告的案件审理。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的审限为3个月,不能延长,若3个月内不能审结,转为普通程序继续审理(由简易程序转为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审限从法院正式立案的次日算起)。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一审民事案件的审限为6个月;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6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法院批准。

  三、独任审理是否意味着维持原判

  不是的,法院进行二审时会不会作出维持原判的结果,依据法院对一审判决结果是否支持而定,如果认定原判决事实和适用法律正确、量刑适当,会维持原判。

  法律快车提醒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二百零八条人民法院审理公诉案件,应当在受理后二个月以内宣判,至迟不得超过三个月。对于可能判处死刑的案件或者附带民事诉讼的案件,以及有本法第一百五十六条规定情形之一的,经上一级人民法院批准,可以延长三个月;因特殊情况还需要延长的,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批准。人民法院改变管辖的案件,从改变后的人民法院收到案件之日起计算审理期限。人民检察院补充侦查的案件,补充侦查完毕移送人民法院后,人民法院重新计算审理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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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法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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