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户口册丢了怎么办理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3-07-25 00:53:40 人浏览

导读:

户口册丢了的处理是携带相关的材料到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填写丢失登记表,说明户口本丢失原因,然后是过了三个月还没有找到的,则可以到派出所办理新的户口本。

  一、户口册丢了怎么办理

  当事人应携带身份证到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填写丢失登记表,说明户口本丢失原因;从报失登记之日起,三个月内仍未找到户口本的,由户主提出申请经派出所批准后办理补领户口本的手续。如果户主不能办理的,申办人还需要出具户主授权的委托证明,证明包括:户主的书面申请,户主授权的委托证明,户主或申办人的身份证。

  二、办理户口分户的步骤

  1.申请人书写一份“分户申请书”,到户口所在村委会盖章。(基本上地区都要先经过村委会的同意盖章。)

  2.在村委会盖章之后,到户籍管理的派出所请管片民警签意见(有时需所长签字),此时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和户口本原件,以及房产证或者土地证。

  3.等审核通过之后,法律快车提醒您,请派出所的户籍办工作人员给你拉一本分户之后的新户口本。

户口册

  三、户口本改名字需要什么手续

  1.写更名申请;

  2.到街道或单位的证明,改名字的程序特别提醒,如果是学生就到学校开证明,只需证明是本校学生即可;

  3.到户口所在地的户籍部门申请更名,填更名申请表格,需要加盖户籍专用章,管片民警签字,所长签字;

  4.到县级户籍部门签字;

  5.公证;按要求超过16周岁要的公民改名字需要公证;

  6.到市公安局户籍部门签字,改名字的程序特别提醒,未满16周岁无此步骤;

  7.回到户口所在地户籍部门打印新的户口本;

  8.需要的资料:户口本,身份证,2张1寸照片,工本费14元。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七条

  户口登记的内容需要变更或者更正的时候,由户主或者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户口登记机关审查属实后予以变更或者更正。

  户口登记机关认为必要的时候,可以向申请人索取有关变更或者更正的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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