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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驶证丢了哪里补办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3-06-22 18:54:08 人浏览

导读:

行驶证丢了去登记地车辆管理所补办。行驶证是准予机动车在我国境内道路上行驶的法定证件。如果行驶证丢失了的,驾驶人员可以携带好相关的材料前往机动车驾驶证核发地或者核发地以外的车辆管理所申请补办。

  一、行驶证丢了哪里补办

  行驶证丢了去登记地车辆管理所补办。

  机动车行驶证灭失或者丢失,机动车所有人应填写《补领、换领机动车牌证申请表》,向机动车管辖地车辆管理所申请补发机动车行驶证,不支持异地办理。

  根据《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第五十七条规定,机动车驾驶人应当于机动车驾驶证有效期满前九十日内,向机动车驾驶证核发地或者核发地以外的车辆管理所申请换证。

  二、机动车行驶证补办具体流程

  1.领取并填写《补领、换领机动车牌证申请表》;

  2.丢失一面牌照的,需将另一面牌照交车管部门;

  3.在业务窗口办理补领手续,并领取受理凭证;

  4.到收费岗交费后,领取行车证或临时牌照;

  5.补领牌照的15日后,凭临时牌照和受理凭证到牌照发放处领取号牌。

  三、行驶证不带可以开车吗

  不能开。法律快车提醒您,因为在道路上行驶的机动车都要随车携带行驶证,未随车携带行驶证罚款20元—200元,驾驶证扣1分。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十一条

  驾驶机动车上道路行驶,应当悬挂机动车号牌,放置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并随车携带机动车行驶证。机动车号牌应当按照规定悬挂并保持清晰、完整,不得故意遮挡、污损。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收缴、扣留机动车号牌。

  第九十条 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处警告或者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处罚。

  第九十五条

  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未悬挂机动车号牌,未放置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或者未随车携带行驶证、驾驶证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扣留机动车,通知当事人提供相应的牌证、标志或者补办相应手续,并可以依照本法第九十条 的规定予以处罚。当事人提供相应的牌证、标志或者补办相应手续的,应当及时退还机动车。故意遮挡、污损或者不按规定安装机动车号牌的,依照本法第九十条的规定予以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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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法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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