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发商虚假宣传如何维权
导读:
开发商虚假广告购房者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开发商承担违约责任。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三条规定:“商品房的销售广告和宣传资料为要约邀请,但是出卖人就商品房开发规划范围内的房屋及相关设施所作的说明和允诺具体确定,并对商品房买卖合同的订立以及房屋价格的确定有重大影响的,应当视为要约。该说明和允诺即使未载入商品房买卖合同,亦应当视为合同内容,当事人违反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上述规定,原则上认定了商品房广告的性质为要约邀请,这与合同法对于广告性质的认定原则一致。考虑到现实生活中房地产开发商的强势地位这一客观存在,销售广告和宣传资料中的具体确定的说明与允诺内容往往难以写入买卖合同中,为保护弱势群体买受人的合法利益,司法解释规定了除外情况即:
商品房销售广告及宣传材料视为要约应同时具备三个条件:
1.宣传资料针对的是开发规划范围之内的;
2.对房屋及相关设施所作的说明和允诺言应是具体确定的;
3.对购房合同的订立及房屋价格的确定有重大影响。
法律快车提醒您,按照开发商侵犯权益的领域或者所涉及的情况不同,开发商的赔偿往往分:民事赔偿,行政赔偿及刑事赔偿三类。
1.首先来谈民事赔偿,若是经营者违反了法律规定,进行了虚假宣传,且被消费者起诉的话,经营者应该依照法律承担民事责任,可以选择对消费者进行金钱赔偿,赔礼道歉等措施来弥补自己所犯下的错误,若是经营者受到同类经营者,由于对方竞争者虚假宣传而使自己的收益减少的话,该经营者完全有权利去人民法院进行起诉,来博得公正。
2.接着是行政赔偿,若是开发商虚假宣传影响较大,涉及面较广,牵扯他人利益较多时,督查部门进行检查,一经坐实,该开发商应该立马停止自己违法的行为,并会接受到一张二十万到一百万之间的罚单,事态更为其严重的,一张一百万到二百万之间的罚单立马落在违法开发商的手上,不仅如此,相关部门还可以选择吊销开发商的经营许可证。
3.当事情发展严重到一定程度时,开发商不仅仅是金钱的损失,他们会被限制人身自由,接受相关部门像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之类的判决,但有期徒刑一般不会很长,二年以下就可以了。
法律快车提醒您,开发商虚假宣传如果构成欺诈,购房者可以主张撤销合同,但开发商虚假宣传的行为能否认定为欺诈,需要满足四个条件:
1.开发商要有欺诈的故意。
2.开发商实施了欺诈的行为。
3.购房者因为开发商虚假宣传的行为产生了错误认识
4.购房者因错误认识决定购买房屋。
如果开发商所作宣传是针对开发规划范围内的房屋及相关设施,所做的说明内容明确、具体,而且能够对商品房买卖合同的订立和房屋价格的确定产生重大影响的话,这类宣传资料应当视为合同内容,如果开发商交付的房屋严重违反合同内容,有可能导致购房人合同目的无法实现,购房人有权请求解除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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