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宅基地不能确权的怎么办
导读:
农村宅基地不能确权的流程如下:
1.向确权登记机关申请补办登记;
2.填写申请表并提交相关确权材料;
3.受理申请后,审核材料;
4.符合确权条件,颁发宅基地使用权证。
法律快车提醒您,《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四条第二款的规定,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依法用于非农业建设的,由土地使用者向土地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土地行政管理部门提出土地登记申请,由县级人民政府登记造册,核发集体土地使用权证书,确认建设用地使用权。
农村宅基地所有权归集体所有,买卖宅基地是违法的。但是按照规定转让宅基地使用权是合法的。
《土地管理法》第九条第二款规定,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农民集体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属于农民集体所有。
《民法典》第三百六十二条规定,宅基地使用权人依法对集体所有的土地享有占有和使用的权利,有权依法利用该土地建造住宅及其附属设施。
第三百六十三条规定,宅基地使用权的取得、行使和转让,适用土地管理的法律和国家有关规定。
农村宅基地纠纷调解注意以下5个程序:
1.首先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或者乡级人民政府提出书面申请。
2.然后双方当事人出示举证的材料和依据。
3.工作人员现场调查材料和取证;
4.组织双方当事人进行调解,制作书面调解书;
5.如果调解未达成协议的,或者调节书送达前一方或者双方反悔的,土地管理部门及时提出处理意见,报人民政府错处处理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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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法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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