拘留四十几天是不是就出不来了
导读:
拘留四十天不是一定可以出来。如果当事人被关进看守所四十天还没有被释放的,一般是因为被逮捕了。根据法律规定,对犯罪嫌疑人逮捕后的侦查羁押期限不得超过二个月;案情复杂、期限届满不能终结的案件,可以经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批准延长一个月。
法律快车提醒您,刑事拘留和行政拘留的区别如下:
1.适用对象不同。司法拘留适用于在民事诉讼程序中;
2.采用机关不同。刑事拘留由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决定,公安机关执行;
3.与判决结果的关系不同。刑事拘留的羁押期限可折抵刑期;
4.目的不同。刑事拘留的目的是,保证刑事诉讼活动顺利进行;
5.羁押期限不同,对于一般现行犯、重大嫌疑分子,刑事拘留的最长期限是14天;
6.法律依据不同。刑事拘留《刑事诉讼法》等。
刑事拘留要具备的条件如下:
1.正在预备犯罪、实行犯罪或者在犯罪后即时被发觉的;
2.被害人或者在场亲眼看见的人指认他犯罪的;
3.在身边或者住处发现有犯罪证据的;
4.犯罪后企图自杀、逃跑或者在逃的;
5.有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可能的;
6.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
7.有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重大嫌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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