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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案件的开庭流程是什么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3-10-20 12:40:42 人浏览

导读:

民事案件的开庭流程分以下四步:原被告均以到场,法院宣布开庭;进行当事人陈述、举证质证的法庭调查环节;再进行法庭辩论,辩论的内容是双方当事人争论的焦点;法院询问双方当事人是否当庭调解。法庭会询问当事人是否调解,如果同意调解,可以休庭调解,如果不愿意调解,则进入宣判程序。

  一、民事案件的开庭流程是什么

  1.开庭前的准备

  (1)记得带自己的身份证及身份证复印件一份,授权委托书、证据原件。

  (2)出庭人员需将法律文书

  (3)答辩状反诉状追加当事人申请书鉴定人出庭申请书均立即提交法庭。

  2.庭审调查

  (1)原告陈述起诉的请求和理由,或者宣读起诉状。

  (2)被告宣读答辩状,并宣读反诉状(如法官指出,需另案起诉,可暂停宣读反诉状)。宣读追加当事人申请书。

  (3)由原告方出示证据(不排除原告方有证人出庭)。

  (4)被告方进行质证,质证意见:原告证据或证人证言不认可、不真实、不合法。切记,将对方的举证全部带回或复印带回,以便研究.

  (5)由被告方出示证据,并申请鉴定人出庭。原告方进行质证。

  (6)双方发问。

  3.法庭辩论

  (1)由原告及其诉讼代理人发表辩论意见。

  (2)由被告及其诉讼代理人发表辩论意见(见答辩状、反诉状观点)。

  (3)原告作最后陈述。

  (4)被告作最后陈述。坚持答辩状、反诉状观点。

  4.法庭调解或者判决。如果调解成功就制作调解书并送达当事人。如果调解不成功,则进行判决。

  二、民事案件补充证据的时间是多久

  补充证据时间是由法院根据案件情况指定不少于30天的期限。根据《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五条规定,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应当及时提供证据。人民法院根据当事人的主张和案件审理情况,确定当事人应当提供的证据及其期限。 当事人在该期限内提供证据确有困难的,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延长期限,人民法院根据当事人的申请适当延长。

  三、民事案件调解的方法有几种

  法律快车提醒您,调解的方法主要为以下几种:

  1.在调解过程中,应当保持中立地位,平等地对待双方当事人。

  2.牢固树立司法为民的思想,坚持“两便原则”。

  3.从化解矛盾、解决纠纷的原则出发,在调解的形式上可以不拘一格。

  4.根据案件的需要,在调解过程中,可以邀请有关单位和个人协助调解。

  5.充分发挥当事人的诉讼代理人,特别是律师作为诉讼代理人在诉讼调解中的积极作用。

  6.要根据案件的不同情况,有针对性的开展调解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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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法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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