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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内异地住院医保报销比例是多少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3-08-25 08:00:48 人浏览

导读:

省内异地住院医保报销比例是在三千元以下的,可以报销百分之八十八,三千元到五千元的,可以报销百分之九十。医保报销流程是由当事人报销单据,再到社会保险管理局进行申报和处理。

  一、省内异地住院医保报销比例是多少

  省内异地住院医保报销比例是门槛费以上至3000元报88%,3000-5000元报90%,5000-10000元报92%,10000元以上至最高支付限额内的报95%,其中乙类药品按80%,贵重药品按70%,特殊检查和特殊治疗的按70%报销。三级医院报销比例为55%;二级医院报销比例为65%;一级医院报销比例为75%。

  二、医保报销流程

  1.办理人提交报销单据等材料,再到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进行申报;

  2.受理部门自收到申请材料,医保中心当日完成审核,结算,支付工作;

  3.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审查材料并批准申请,申请人领取《社会医疗保险医疗费报销单》后,予以报销。

  注:申请材料不齐全的,如申请人需补正的全部内容,申请人应当自收到《补正材料通知书》之日起5日内补正材料。逾期不补正,视为撤回申请。但补正材料后,申请人可在法定有效期内重新提出申请。申请人领取《社会医疗保险医疗费报销单》后,予以报销。

  三、医保报销有时间限制吗

  当年发生的医疗费原则上在次年的1月底前必须结清。法律快车提醒您,参保人员医疗费用中应当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的部分,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与医疗机构、药品经营单位直接结算。

  《社会保险法》第二十八条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标准以及急诊、抢救的医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中支付。

  第二十九条参保人员医疗费用中应当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的部分,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与医疗机构、药品经营单位直接结算。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和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建立异地就医医疗费用结算制度,方便参保人员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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