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法律快车 > 法律知识 > 刑法 > 刑法知识 > 派出所报案警察不处理怎么办

派出所报案警察不处理怎么办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3-10-04 12:36:35 人浏览

导读:

派出所报案警察不处理的,当事人可以向报警服务台进行投诉。或者是向作出决定的公安机关申请复议,也可以向上一级公安机关申请复核;被害人还可以向人民检察院提出申诉。

  一、派出所报案警察不处理怎么办

  公安机关各业务部门、基层单位和人员必须服从110报警服务台发出的处警指令,不得推诿、拖延出警,影响警情的处置。如果报警之后派出所迟迟不处理,你可以向110报警服务台进行投诉。

  警察不处理此时控告人可以在收到不予立案通知书后的七天内向作出决定的公安机关申请复议,也可以向上一级公安机关申请复核;被害人还可以向人民检察院提出申诉,人民检察院应要求公安机关说明理由。

  公安机关对公民的报警案件,应当及时查处,如果有玩忽职守不作为行为的,当事人可向其上级机关或纪检监察部门投诉举报。一般警察不处理都是有比较正当合理的原因,是报警人不理解而已。另外,如果警察不立案,你有权要求他们出具不立案的通知书,告知不立案的理由。

  派出所立案后,拖延处理案件的,当事人可以向派出所的上级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行政监察机关检举、控告。有关机关在收到检举、控告后会及时处理,情况属实的,会给与相关人员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会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二、报案之后如何查询案件进度?

  法律快车提醒您,可以向报案的公安机关进行询问,了解案件的进展情况,或者登陆公安部门进度查询网站进行查询。 如果是普通治安案件要在一个月内结案,复杂的可以经上级机关批准延长一个月。 公安机关办理治安案件的期限,自受理之日起不得超过三十日;案情重大、复杂的,经上一级公安机关批准,可以延长三十日。 办理其他行政案件,有法定办案期限的,按照相关法律规定办理。 为了查明案情进行鉴定的期间,不计入办案期限。 对因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不明或者逃跑等客观原因造成案件在法定期限内无法作出行政处理决定的,公安机关应当继续进行调查取证,并向被侵害人说明情况,及时依法作出处理决定。

派出所报案

  三、报案后如何撤案

  法律快车提醒您,报案后撤案应当由公安机关报经上级领导审查批准,然后写出撤销案件报告。检察机关在办理直接受理侦查的刑事案件,对依法不应追究刑事责任的被告人,可以决定撤销案件。对决定撤销的案件,应制作撤销案件决定书。公安机关对决定撤销的案件,应写出“撤销案件通知书”,报送检察机关。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内容错误请通过【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拓展阅读

相关知识推荐

相关文书下载
限时特惠

海量合同范本 · 任意编辑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