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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电瓶车追尾谁的责任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3-05-17 11:44:09 人浏览

导读:

被电瓶车追尾谁的责任需要根据具体情况来定,如果是正常行使中的前车被电瓶车追尾,电瓶车承担全部责任;如果因前车刹车或者转弯导致被电瓶车追尾,应当由前车承担全部责任;如果双方都有过错,则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

  一、被电瓶车追尾谁的责任

  被电瓶车追尾谁的责任要视情况而定,具体如下:

  1.电动车撞行驶中的前车形成的追尾交通事故,电动车承担全部责任;

  2.夜间前车没有尾灯,形成的追尾交通事故,前车承担事故次要责任,电动车承担事故主要责任;

  3.前车在道路上停车后未按规定开启危险报警闪光灯和设置警示标志,形成的追尾交通事故,前车承担事故的次要责任,电动车承担事故主要责任;

  4.前车在道路上停车后按规定开启了危险报警闪光灯并设置了警示标志,形成的追尾交通事故,电动车承担事故的全部责任;

  5.前车超长且未按规定设置明显警示标志,形成的追尾交通事故,前车承担事故次要责任,电动车承担事故主要责任;

  6.前车倒车或溜车撞后车形成的追尾交通事故,前车承担事故全部责任。

  二、被电动车追尾了对方全责怎么赔偿

  法律快车提醒您,被电瓶车撞了对方全责,可以要求对方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八十二条:侵害他人人身权益造成财产损失的,按照被侵权人因此受到的损失或者侵权人因此获得的利益赔偿;被侵权人因此受到的损失以及侵权人因此获得的利益难以确定,被侵权人和侵权人就赔偿数额协商不一致,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实际情况确定赔偿数额。

  三、汽车追尾如何处理

  1.在道路上发生追尾事故,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停车,保护现场。

  2.在道路上发生追尾事故,若未造成人身伤亡,当事人可自行协商处理损害赔偿事宜;若造成人身伤亡的,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抢救受伤人员,并迅速报告执勤的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

  3.车辆发生交通事故后逃逸的,事故现场目击人员和其他知情人员应当向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或者交通警察举报。

  4.发生事故后应当持续开启危险报警闪光灯,并在来车方向设置警告标志等措施扩大示警距离,必要时迅速报警。

  5.事故当事人之间对事故事实无争议时,在记录交通事故的时间、地点、对方当事人的姓名和联系方式、机动车牌号、驾驶证号、保险凭证号、碰撞部位,并共同签名后,撤离现场,自行协商损害赔偿事宜。当事人对交通事故事实及成因有争议的,应当迅速报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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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法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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