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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诉离婚一方不出席会有什么后果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3-12-04 14:39:12 人浏览

导读:

起诉离婚一方不出席的如果是原告作自动撤诉处理,如果是被告作缺席判决。撤诉是指在人民法院受理案件之后,宣告判决之前,原告要求撤回其起诉的行为。而缺席判决则是原本专指民事诉讼中法院在一方当事人缺席时所为的判决。

  一、起诉离婚一方不出席会有什么后果

  经合法传唤不到庭,原告作自动撤诉处理,被告作缺席判决。

  一般情况下,认为是其自动放弃自辩权,法院只审理到庭一方的诉求和证据,即作出判决。根据人民法庭审理的诸多离婚中被告不到庭的情况,又通知了其本人,本人因种种原因不出庭应诉。

  我国法律规定,被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可以缺席判决。如果法院未经合法传唤,即便被告没有出庭应诉,亦不能缺席判决。这是我国法律为了保障当事人的诉讼答辩权,实现司法程序正义,所专门设置的法律制度。因此,传唤是缺席判决的前提。

  二、离婚诉讼如何确定管辖法院

  法律快车提醒您,管辖法院,一般是原告须在被告户口所在地法院起诉;如被告经常居住地与户口所在地不一致的,则在经常居住地法院起诉。

  经常居住地是指公民离开住所地最后连续居住一年以上的地方,为经常居住地。但住医院治病的除外。要在经常居住地法院起诉,首先要“连续居住”一年以上,还有提供证据,否则法院不会受理。

  三、判决离婚的法律原则是什么

  合法原则、合理原则、调解优先原则、以夫妻感情破裂为唯一判断标准的原则等。且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等情形之一,即可认定夫妻感情破裂。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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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法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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