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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用人单位应承担的赔偿项目是什么意思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3-07-24 19:53:55 人浏览

导读:

工伤用人单位应承担的赔偿项目是劳动者治疗工伤期间的工资福利;五级、六级工伤劳动者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劳动者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一、工伤用人单位应承担的赔偿项目是什么意思

  下列工伤待遇是用人单位赔付的:劳动者治疗工伤期间的工资福利;五级、六级工伤劳动者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劳动者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三十九条

  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由用人单位支付:

  (一)治疗工伤期间的工资福利;

  (二)五级、六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

  (三)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工伤保险条例》第六十二条

  依照本条例规定应当参加工伤保险而未参加工伤保险的用人单位职工发生工伤的,由该用人单位按照本条例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项目和标准支付费用。

  用人单位参加工伤保险并补缴应当缴纳的工伤保险费、滞纳金后,由工伤保险基金和用人单位依照本条例的规定支付新发生的费用。

  二、工伤认定用人单位不服应该怎么办

  工伤认定用人单位不服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对复议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诉讼。法律快车提醒您,行政复议是指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不服行政主体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认为行政主体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了其合法权益,依法向法定的行政复议机关提出复议申请。

  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第五十三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有关单位和个人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对复议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诉讼:

  1.申请工伤认定的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该职工所在单位对工伤认定结论不服的;

  2.用人单位对经办机构确定的单位缴费费率不服的;

  3.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辅助器具配置机构认为经办机构未履行有关协议或者规定的;

  4.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对经办机构核定的工伤保险待遇有异议的。

  三、发生工伤单位不支付工伤医疗费怎么办

  发生工伤,单位不支付工伤医疗费用可以通过下列方式处理:

  1.用人单位缴纳社保,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2.用人单位未足额缴纳社保的,可主张医疗费用差额;

  3.用人单位未缴纳社保,可以通过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进行调解或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进行仲裁;

  4.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5.劳动者也可以通过投诉至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劳动行政部门,劳动行政部门法对用人单位遵守劳动法律法规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有权制止违反劳动法律法规的行为,责令改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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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法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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