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法律快车 > 法律知识 > 房地产法 > 房屋租赁 > 房屋租赁合同知识 > 租房是否需要签订租赁合同

租房是否需要签订租赁合同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3-04-28 15:43:16 人浏览

导读:

租房是否需要签订书面合同视情况而定。租期6个月以上的,应当签订书面合同。租赁合同是出租人将租赁物交付承租人使用、收益,承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租赁期限届满,当事人可以续订租赁合同;但是,约定的租赁期限自续订之日起不得超过二十年。

  一、租房是否需要签订租赁合同

  民法典规定,租赁房屋时要签订租赁合同,而租赁合同可以通过口头或者书面的形式订立,如果租赁期限超过6人的,要订立书面租赁合同。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四百六十九条 当事人订立合同,可以采用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者其他形式。

  书面形式是合同书、信件、电报、电传、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

  以电子数据交换、电子邮件等方式能够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并可以随时调取查用的数据电文,视为书面形式。

  第七百零三条 租赁合同是出租人将租赁物交付承租人使用、收益,承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

  第七百零五条 租赁期限不得超过二十年。超过二十年的,超过部分无效。

  租赁期限届满,当事人可以续订租赁合同;但是,约定的租赁期限自续订之日起不得超过二十年。

  二、签订书面合同要具备哪些条款

  法律快车提醒您,根据《民法典》第四百七十条,合同的内容由当事人约定,一般包括下列条款:

  1.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和住所;

  2.标的;

  3.数量;

  4.质量;

  5.价款或者报酬;

  6.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

  7.违约责任;

  8.解决争议的方法。

签订书面合同

  三、签订的合同于何时成立

  1.一般规定。《民法典》第四百八十三条规定:承诺生效时合同成立。据此,合同于承诺生效时成立。

  2.合同书形式的合同成立时间。民法典第四百九十条规定: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双方当事人签字或者盖章时合同成立。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但并未签字盖章,意味着当事人的意思表示未能最后达成一致,因而一般不能认为合同成立。双方当事人签字或者盖章不在同一时间的,最后签字或者盖章时合同成立。

  3.确认书形式的合同成立时间。民法典第四百九十一条规定:当事人采用信件、数据电文等形式订立合同的,可以在合同成立之前要求签订确认书。签订确认书时合同成立。在此情况下,确认书具有最终承诺的意义。

  4.合同的实际成立。民法典第四百九十条规定: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合同,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但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的,该合同成立。此时可从实际履行合同义务的行为中推定当事人已经形成了合意和合同关系,当事人一方不得以未采取书面形式或未签字盖章为由,否认合同关系的实际存在。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内容错误请通过【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相关知识推荐

相关文书下载
限时特惠

海量合同范本 · 任意编辑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