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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会见在押犯罪嫌疑人是必须携带的材料是怎样的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3-08-15 04:25:25 人浏览

导读:

律师会见在押犯罪嫌疑人是必须携带的材料包括授权委托书;律师事务所公函;律师会见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专用介绍信;委托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户口本或结婚证或亲属关系证明等。

  一、律师会见在押犯罪嫌疑人是必须携带的材料是怎样的

  律师会见在押犯罪嫌疑人必须携带的材料是:律师事务所出具《律师会见在押犯罪嫌疑人的》、律师事务所出具《律师会见在押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专用介绍信》、律师执业证及律师执业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

  二、律师会见会不会被监听

  法律快车提醒您,律师会见不会被监听。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辩护律师可以同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会见和通信。其他辩护人经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许可,也可以同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会见和通信。辩护律师持律师执业证书、律师事务所证明和委托书或者法律援助公函要求会见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看守所应当及时安排会见,至迟不得超过四十八小时。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案件,在侦查期间辩护律师会见在押的犯罪嫌疑人,应当经侦查机关许可。

  三、律师会见是否允许录音

  律师会见是允许录音的,会见时辩护律师可以对会见过程制作会见笔录。制作会见笔录的,必要时应当让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签字确认。会见时,经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同意,辩护律师可以对会见过程进行录音、录像。辩护律师进行录音、录像,看守所不得进行任何形式的阻挠。会见笔录以及录音、录像、照片,不得泄露给同案被告人、证人以及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亲属。在辩护律师制作会见笔录的情况下,让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签字确认,既可以再次确认辩护律师的记载是否完整、准确地反映了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真实意思,又可以在辩护律师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就会见中的有关事项发生争执时作为客观性的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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