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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到期还在孕期怎么办,怀孕期间的工资如何发放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3-07-02 15:53:42 人浏览

导读:

合同到期还在孕期的要适当的续延劳动合同期限到相应的情形消失,我国法律规定用人单位在员工孕期的情况下是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如果劳动者在怀孕期间正常工作的,则工资照常发放;如果是在产假的,由生育保险基金按照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标准来向其发放生育津贴。

  一、合同到期还在孕期怎么办,怀孕期间的工资如何发放

  合同到期还在孕期的要适当的续延劳动合同期限到相应的情形消失。

  怀孕期间的工资发放:

  1.如果劳动者在怀孕期间正常工作的,则工资照常发放;

  2.如果劳动者依法休产假,且单位为其参加了生育保险的,由生育保险基金按照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标准来向其发放生育津贴;

  3.如果未参保的,则由单位按其产假前的工资来发放。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条 、第四十一条 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1.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

  2.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3.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4.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

  5.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孕期被辞退怎么赔偿

  孕期被辞退的,应当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

  1.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

  2.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3.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八十七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三、孕期被辞退去哪里仲裁

  劳动仲裁地点根据用人单位所在地或者劳动合同的履行地进行确定,劳动仲裁管辖权主要有两个地方,一个是劳动合同履行地,一个是用人单位所在地,上班地点属于劳动合同履行地,用人单位所在地属于公司注册地,所以,职工想要申请劳动仲裁的,可以在公司注册地或上班地点所在地的仲裁机构提交申请。

  劳动仲裁机构在决定是否受理仲裁申请,需要考虑是否拥有管辖权。法律快车提醒您,对于不具有管辖权的劳动纠纷,仲裁机构不能受理,并需要告知当事人向有管辖权的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提交仲裁申请。

  《劳动争议仲裁调解法》第二十一条

  劳动争议由劳动合同履行地或者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双方当事人分别向劳动合同履行地和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的,由劳动合同履行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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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法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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