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东滥用公司法人地位的表现形式是什么
导读:
股东滥用公司法人地位的表现形式如下:
1.控股股东对公司的过度控制;
2.资产和事务的混同;
3.组织机构混同;
4.滥用公司形式。
法律快车提醒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十条公司股东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依法行使股东权利,不得滥用股东权利损害公司或者其他股东的利益;不得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损害公司债权人的利益。
公司股东滥用股东权利给公司或者其他股东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公司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1.股票本金,即按照股票的面值来对股票本金进行计算的一部分。
2.资本公积,即股票的法定的财产重新估计增值、发行的溢价、接受捐赠的财产总价值等几部分。
3.盈余公积,一般分为任意的盈余公积与法定的盈余公积两部分。后者是为了应对企业日常经营中的风险,强制对企业税后利润额的规定比例进行提取;当法定的盈余公积总计达到了注册资本总额的规定比例时,便可不再进行提取。
4.法定公益金,即对企业所有税后利润额的规定比例进行提取,主要被用于企业福利方面的支出。
5.未分配利润,即企业留置以后分配处理的利润额。
股东退股能拿回本金。股东退股是可以拿回本金的,但是仅限于有限责任公司。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退股可以通过清算拿回本金,但是条件十分苛刻。但是对于股份有限公司来说,因为其不能退股,只能股权转让,所以本金是拿不回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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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法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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