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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案件检察院不批捕还会起诉吗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3-08-06 12:36:29 人浏览

导读:

刑事案件检察院不批捕有可能还会起诉,因为逮捕只是刑事强制措施与是否起诉没有直接关系,是否提起公诉由人民检察院审查作出决定。刑事案件立案标准是存在犯罪事实、具有管辖权等。

  一、刑事案件检察院不批捕还会起诉吗

  刑事案件检察院不批捕有可能还会起诉。逮捕只是一种刑事强制措施,与是否起诉没有必然联系。我国刑诉法规定,对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采取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等方法,尚不足以防止发生社会危险性,而有逮捕必要的,才应依法逮捕。而最高司法机关对“有逮捕必要”具体化为六种情形,即:可能继续实施犯罪行为,危害社会的;可能毁灭、伪造证据、干扰证人作证或者串供的;可能自杀或逃跑的;可能实施打击报复行为的;可能有碍其他案件侦查的;其他可能发生社会危险性的情形。如果犯罪嫌疑人不存在这些情形,则检察机关完全可以不批准逮捕。

  二、刑事案件立案标准

  刑事案件立案标准如下:

  1.有犯罪事实,即已经受理的案件,犯罪嫌疑人的行为已经触犯了刑律,构成了犯罪;

  2.需要追究刑事责任,即犯罪嫌疑人的犯罪行为需要依法给予刑罚处罚;

  3.属于自己管辖,公安机关只能管辖法律规定的属于自己管辖的案件。

刑事案件检察院不批捕

  三、刑事案件的审理流程如下:

  1.由检察机关提起公诉。如果属于受害人自诉案件,则由受害人自行向人民法院起诉;

  2.法院受理案件并决定开庭审判。法院决定开庭审判的,应通知公诉方与被告人及被告人的辩护人;

  3.开庭审理;

  4.宣判。法院应当公开宣告判决,并将判决书送达公诉人、被告人及被告人的辩护人或诉讼代理人;

  5.法院可以当庭宣判,也可以定期宣判。

  法律快车提醒您,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九十条开庭的时候,审判长查明当事人是否到庭,宣布案由;宣布合议庭的组成人员、书记员、公诉人、辩护人、诉讼代理人、鉴定人和翻译人员的名单;告知当事人有权对合议庭组成人员、书记员、公诉人、鉴定人和翻译人员申请回避;告知被告人享有辩护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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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法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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