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辞退福利属于职工福利吗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3-06-18 12:28:06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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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辞退福利属于职工福利。根据国家法律规定,企业是没有权利随意开除职工的,如果开除的话需要支付一定的赔偿金给职工。被辞退所获得的赔偿金补偿金是属于工资福利,可以计入劳动者的工资总额中。

  一、辞退福利属于职工福利吗

  辞退福利属于职工福利。

  职工薪酬包括:职工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职工福利费;医疗保险费、养老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工伤保险费和生育保险费等社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经费;非货币性福利;因解除与职工的劳动关系给予的补偿;其他与获得职工提供的服务相关的支出。

  二、辞退员工补偿标准是什么

  1.根据《劳动合同法》第46条规定,用人单位按照上述第36条、第40条、第41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关系的,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第47条规定,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2.除了上述情形以外,用人单位辞退员工的,就属于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要按照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即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二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一个月工资的赔偿金。

  三、违法辞退员工有哪几种情形

  法律快车提醒您,违法辞退员工有下列情形:单位辞退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尚未进行离岗前的职业健康检查的员工;辞退在本单位患职业病的员工;或者辞退在医疗期内的员工等。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一)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

  (二)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三)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四)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

  (五)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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拓展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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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辞退福利既涉及工资也涉及福利费。根据《劳动合同法》,辞退福利主要是经济补偿,依据劳动者工作年限支付,这属于工资性质的补偿。但同时,福利费也可能包含在内,如特定情况下的伤残就业补助金等。不及时处理可能导致违反劳动法规定,面临法律处罚和声誉损失。
  • 提了辞职后公司福利是否还有需要分情况进行讨论:如果提交了辞职申请,公司也办理了解除劳动合同手续,那就表示当事人已不是公司职员,公司不予发放福利也是很正常的;但如果提交了辞职申请,但公司还没办理解除劳动合同手续,在等待找到下位接手的,那就表示当事人还是公司职员,应该享有节日福利。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需要哪些手续对于用人单位来说,除需提前三十天通知外,还要注意办理如下手续:1、及时结算工资、经济补偿金;2、员工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的转移;3、清理债权债务关系;4、工作、业务的交接;5、出具终止、解除劳动合同证明书,作为该劳动者按规定享受失业保险待遇和失业登记、求职登记的凭证。证明书应该写明劳动合同期限、终止或者解除日期、所担任的工作。如果劳动者要求,用人单位可在证明书中客观的说明解除劳动合同的原因。:《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七条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七条【劳动合同的内容】劳动合同应当具备以下条款:(一)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二)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三)劳动合同期限;(四)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五)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六)劳动报酬;(七)社会保险;(八)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九)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纳入劳动合同的其他事项。劳动合同除前款规定的必备条款外,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约定试用期、培训、保守秘密、补充保险和福利待遇等其他事项。
  • 辞退补偿并不是工资福利。工资福利包括计时工资或者计件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以及加班加点工资等。而辞退的补偿是公司在解除劳动合同后给予员工的补偿,不是给予员工的福利。《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第三条法律依据:《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第三条《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第三条工资总额是指各单位在一定时期内直接支付给本单位全部职工的劳动报酬总额。工资总额的计算应以直接支付给职工的全部劳动报酬为根据。第四条工资总额由下列六个部分组成:(一)计时工资;(二)计件工资;(三)奖金;(四)津贴和补贴;(五)加班加点工资;(六)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七十六条国家发展社会福利事业,兴建公共福利设施,为劳动者休息、休养和疗养提供条件。用人单位应当创造条件,改善集体福利,提高劳动者的福利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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