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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除劳动合同补贴的工资怎么扣税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3-06-05 09:21:36 人浏览

导读:

解除劳动合同补贴的工资按“工资、薪金所得”项目计征个人所得税。其收入在当地上年职工平均工资3倍数额以内的部分,免征个人所得税;超过3倍数额的部分,不并入当年综合所得,单独适用综合所得税率表,计算纳税。

  一、解除劳动合同补贴的工资怎么扣税

  解除劳动合同补贴的工资按“工资、薪金所得”项目计征个人所得税。其收入在当地上年职工平均工资3倍数额以内的部分,免征个人所得税;超过的部分按照有关规定,计算征收个人所得税。

  《关于个人所得税法修改后有关优惠政策衔接问题的通知》第五条 第一款

  个人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取得一次性补偿收入(包括用人单位发放的经济补偿金、生活补助费和其他补助费),在当地上年职工平均工资3倍数额以内的部分,免征个人所得税;超过3倍数额的部分,不并入当年综合所得,单独适用综合所得税率表,计算纳税。

  二、解除劳动合同立即结工资吗

  法律快车提醒您,《工资支付暂行条例》第九条中规定:劳动关系双方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应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一次付清劳动者工资。除非双方另有明确约定,否则按照法律规定单位应在办理离职手续后,立即结算工资。

  如果未能及时支付工资,劳动者有两个途径可以要求支付工资:

  1.劳动者可以到当地劳动局劳动监察投诉;

  2.可以到当地劳动仲裁部门申请仲裁,要求支付工资。

  三、解除劳动合同有几种法定情形

  1.劳动者有过错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几种情形:

  (1)劳动者在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劳动者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的。用人单位制定的规章制度不得与国家的法律、法规相抵触。

  (3)劳动者严重失职,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4)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劳动者有上述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有权随时解除劳动合同,无需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

  2.劳动者没有过错,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几种情形:

  (1)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这里所说的“患病”,是职业病以外的其他病症。

  (2)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3)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当事人协商后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的。上述3种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用人单位应当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并根据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的工龄给予经济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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