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赁合同备案怎么办理
导读:
具体办理备案需要的材料是:
1.房地产权证或者规定的其他权属证明;其中:向外来流动人员出租的,还应附公安部门发放的房屋租赁治安许可证;
2.出租人的个人身份证明或企业、其他组织的登记注册证明;其中,共有房屋出租的,还应提交其他共有人同意出租的证明或委托书;代理出租的,应具有房屋所有权人委托代理出租的证明。
3.承租人应提交的材料:承租人的个人身份证明或企业、其他组织的登记注册证明;应提交的个人身份证明或企业、其他组织的登记注册证明中,居住在国外的中国公民还应提交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
4.香港、澳门的,还应提交港、澳居民往来内地通行证;台湾的,还应提交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境外企业、其他组织的,提交经公证或认证的设立证明。
凡当事人登记备案提交的材料符合规定的,区、县房地产交易中心或农场局受理处出具租赁合同登记备案证明。凡不符合的,不予登记备案。当事人一方要求登记备案,另一方不予配合的,则要求登记备案的一方可持租赁合同和一方应提交的材料向房地产交易中心办理登记备案。
1.在办理房屋租赁备案交税的时候,要带上出租人身份证(复印件),与承租方的租赁合同,经办人的身份证,到你所在地的地税局办税服务大厅办理。
2.按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房产税暂行条例》等相关规定,第四条规定房产税的税率,依照房产余值计算缴纳的,税率为1.2%,依照房产租金收入计算缴纳的,税率为12%。
3.其实,办理房屋租赁登记备案的时候,只需要交印花税就可以了。像其它一些房产税、营业税等等。并不是在租赁登记备案的时候缴纳的。原因是租赁登记备案机关并不是税务机关,只是代收印花税。 另外,如果是个人出租房屋,在租赁住房时不需要交税。只需要支付营业税而且不是5%就可以了。
法律快车提醒您,申请房屋租赁合同备案后,直辖市、市、县人民政府建设(房地产)主管部门应当在三个工作日内办理房屋租赁登记备案。
引用法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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