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规范股东知情权
导读:
规范股东知情权的方式是:股东依法行使知情权应当向公司提出申请书。股东的查阅权是指股东可以查阅并复制董事会会议决议、监事会会议决议、复制股东会会议记录以及财务会计报告。若是公司拒绝的,应当出具书面说明。
法律快车提醒您,根据《公司法》第三十三条股东有权查阅、复制公司章程、股东会会议记录、董事会会议决议、监事会会议决议和财务会计报告。股东可以要求查阅公司会计账簿。股东要求查阅公司会计账簿的,应当向公司提出书面请求,说明目的。公司有合理理由认为股东查阅会计账簿有不正当目的,可能损害公司合法利益的,可以拒绝提供查阅,并应当自股东提出书面请求之日起十五日内书面答复股东并说明理由。公司拒绝提供查阅的,股东可以请求人民法院要求公司提供查阅。
1.股票本金,即按照股票的面值来对股票本金进行计算的一部分。
2.资本公积,即股票的法定的财产重新估计增值、发行的溢价、接受捐赠的财产总价值等几部分。
3.盈余公积,一般分为任意的盈余公积与法定的盈余公积两部分。后者是为了应对企业日常经营中的风险,强制对企业税后利润额的规定比例进行提取;当法定的盈余公积总计达到了注册资本总额的规定比例时,便可不再进行提取。
4.法定公益金,即对企业所有税后利润额的规定比例进行提取,主要被用于企业福利方面的支出。
5.未分配利润,即企业留置以后分配处理的利润额。在企业总资产当中扣除了债务所剩下的部分,叫做股东权益,又被称为净资产。
公司倒闭了股东一般不需要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财产自负盈亏,公司破产的,以破产财产清偿债务。但股东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滥用股东权利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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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法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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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法对股东知情权的规定:1、公司主动将财务会计报告送交各股东查阅;2、股东主动查阅、复制司章程、股东会会议记录、董事会会议决议、监事会会议决议和财务会计报告;
原《公司法》第三十二条对股东知情权的行使范围规定有限,并没有明确权利的行使方式,使得股东和公司的利益难以得到真正有效地维护。新《公司法》第三十四条扩大了股东知情
知情权是公司股东享有的查阅、复制公司章程、股东会会议记录、董事会会议决议、监事会会议决议和财务会计报告的权利。是股东作为出资人对公司享有的权利中的一项。新公司法
公司股东知情权的含义是公司股东有了解公司信息的权利,具体是股东有权查阅、复制公司章程、股东会会议记录、董事会会议决议、监事会会议决议和财务会计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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