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签的离婚协议算不算离婚
导读:
法院签的离婚协议不算离婚,在法院签了离婚协议只是符合了离婚的条件,我国法律规定,办理离婚还需要去民政局办理相关手续才算正式离婚。
法律快车提醒您,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协议离婚】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七十七条【离婚冷静期】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离婚协议包括以下内容:
1.登记离婚是双方当事人的真实意思的表示;
2.子女的抚养权问题,未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对子女承担的抚养费、支付的方式及期限;
3.共同财产的分割;
4.共同债权、债务的享有和清偿责任;
5.其他需要在协议中明确的事项;
6.双方当事人的签名以及离婚协议书制作的时间。
办理离婚登记需要满足的条件有:
1.离婚登记双方当事人必须是在中国内地办理结婚登记的合法夫妻;
2.双方当事人必须是自愿离婚;
3.双方当事人必须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4.双方当事人对子女抚养、财产和债务等事项协商达成一致意见的;
5.一方或双方当事人的户口是本辖区内的常住户口;
6.申请离婚登记的双方当事人必须同时到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办理离婚登记,不得委托他人代理。
引用法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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