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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必须在劳动局备案吗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3-05-20 10:31:22 人浏览

导读:

劳动合同不是必须在劳动局备案。我国法律规定,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的,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没有明确规定要留一份给劳动局备案,经劳动局备案并不是劳动合同生效的必要条件。

  一、劳动合同必须在劳动局备案吗

  不用。

  现行法律并未规定需要去劳动局备案,备案不是必经程序。

  《劳动合同法》第十六条

  劳动合同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并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劳动合同文本上签字或者盖章生效。

  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

  二、劳动合同必备条款有什么

  《劳动合同法》第十七条【劳动合同的内容】

  劳动合同应当具备以下条款:

  1.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

  2.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

  3.劳动合同期限;

  4.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5.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6.劳动报酬

  7.社会保险;

  8.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9.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纳入劳动合同的其他事项。

  劳动合同除前款规定的必备条款外,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约定试用期、培训、保守秘密、补充保险和福利待遇等其他事项。

  三、劳动合同无效的情形有哪些

  劳动合同无效的情形是指当事人虽然签订,但是国家不承认其法律效力的劳动合同。

  法律快车提醒您,一般合同一旦依法成立,就产生法律效力,但无效劳动合同自订立时起就不具有法律约束力,不发生履行效力。

  《劳动法》第十八条下列劳动合同无效:

  1.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劳动合同;

  2.采取欺诈、威胁等手段订立的劳动合同。

  无效的劳动合同,从订立的时候起,就没有法律约束力。确认劳动合同部分无效的,如果不影响其余部分的效力,其余部分仍然有效。劳动合同的无效,由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或者人民法院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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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法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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