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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法关于自首的法律规定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3-07-04 10:42:44 人浏览

导读:

刑法关于自首的法律规定是刑法第六十七条,只要有自首行为是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的。自首和坦白的关系都存在实施了犯罪行为、从宽处罚的情节、交代自己的犯罪事实等。

  一、刑法关于自首的法律规定

  刑法关于自首的法律规定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七条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是自首。对于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其中,犯罪较轻的,可以免除处罚。被采取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正在服刑的罪犯,如实供述司法机关还未掌握的本人其他罪行的,以自首论。犯罪嫌疑人虽不具有前两款规定的自首情节,但是如实供述自己罪行的,可以从轻处罚;因其如实供述自己罪行,避免特别严重后果发生的,可以减轻处罚。

  二、自首和坦白的关系

  自首和坦白的关系都以自己实施了犯罪行为为前提;都是在归案后如实交代自己的犯罪事实;都是从宽处罚的情节。区别如下:

  1.自首是法定的量刑情节,而坦白仅是酌情量刑情节。

  2.减刑幅度不同。一旦成立自首,被告人就可以得到基准刑40%左右的减刑幅度。

自首的法律

   三、自首后逃跑又投案的算作自首吗

  自首后逃跑又投案的不算作自首的。法律快车提醒您,自动投案,是指犯罪事实或者犯罪嫌疑人未被司法机关发觉,或者虽被发觉,但犯罪嫌疑人尚未受到讯问、未被采取强制措施时,主动、直接向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投案。犯罪后自首又有重大立功表现的,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现行刑法把立功与自首联系在一起,是在自首立功的范围内唯一规定“应当减轻或免除处罚”的一个情节。对犯罪后自首,又有重大立功表现的,在量刑时无论被告人的犯罪行为是否严重,都必须考虑予以减轻免除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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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法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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