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伤情鉴定需要哪些资料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3-03-25 07:23:20 人浏览

导读:

伤情鉴定需要鉴定委托书、被鉴定人的病历等材料。我国法律规定,委托人委托鉴定的,应当向司法鉴定机构提供真实、完整、充分的鉴定材料,并对鉴定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司法鉴定机构应当核对并记录鉴定材料的名称、种类、数量、性状、保存状况、收到时间等。

  一、伤情鉴定需要哪些资料

  做伤残鉴定需要准备材料如下:

  1.入院记录。

  2.出院记录。

  3.出院小结。

  4.病历本。

  5.疾病诊断证明书。

  6.损伤初期和治疗终结后的X片、CT及诊断报告。

  7.交通事故认定书。

  8.交通事故伤者身份证或户口本。

  9.伤残鉴定委托书。

  二、司法鉴定有效期是多久

  一般来说司法鉴定书的效力都是永久的,司法鉴定人员在司法鉴定过程中未出现违法行为,司法鉴定书就不会被认定无效。但当事人也应当及时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因为司法鉴定书的永久有效期并不意味诉讼时效不会过期。

  三、司法鉴定多久出结果

  法律快车提醒您,委托司法鉴定机构作出伤残鉴定的,与司法鉴定机构约定鉴定时的,在鉴定时效内出结果;未约定的,自司法鉴定委托书生效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出结果。

  司法鉴定机构应当自收到委托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作出是否受理的决定,受理鉴定委托的应当与委托人签订司法鉴定委托书。

  法院与劳动能力鉴定无关,劳动能力鉴定结论由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应当自收到劳动能力鉴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必要时可以延长30日。

  《司法鉴定程序通则》 第二十八条

  司法鉴定机构应当自司法鉴定委托书生效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完成鉴定。

  鉴定事项涉及复杂、疑难、特殊技术问题或者鉴定过程需要较长时间的,经本机构负责人批准,完成鉴定的时限可以延长,延长时限一般不得超过30个工作日。鉴定时限延长的,应当及时告知委托人。

  司法鉴定机构与委托人对鉴定时限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

  在鉴定过程中补充或者重新提取鉴定材料所需的时间,不计入鉴定时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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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法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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