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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诉讼分为哪几种类型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3-09-15 17:44:26 人浏览

导读:

民事诉讼分为财产性、人身损害性、知识产权性等类型。不同的民事诉讼类型会有不同的立案收费标准,也会有不同的法院管辖。因此在提起民事诉讼之前,当事人应当明确自己的案由,从而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一、民事诉讼分为哪几种类型

  常见的民事诉讼类型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公民之间、公民与法人之间因财产权而发生的纠纷,多数指对财产的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所发生的纠纷;

  2.公民之间因买卖、租赁、借贷、赠与、典当等合同行为而发生的纠纷以及继承遗产所引起的纠纷。

  3.因不当得利,无因管理等所产生的债务纠纷以及损坏财产引起的赔偿纠纷。

  4.因人身权利引起的纠纷,这主要是指侵害公民健康权、姓名权、名誉权、荣誉权和肖像权。

  5.因侵害公民的专利权、著作权而引起的纠纷。

  6.婚姻家庭引起的纠纷,主要有离婚以及因离婚引起的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方面的纠纷,家庭成员间的赡养、抚育、扶养等纠纷。

  7.因经济合同、企业劳动用工、企业承包、土地承包、相邻权等引起的纠纷。

  8.法律规定的或最高人民法院司法解释文件规定的应由人民法院受理的其他民事诉讼案件。

  二、应该去哪里提起民事诉讼

  法律快车提醒您,要去具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立案庭立案登记,向法院起诉一般是原告就被告的原则,向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一条

  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同一诉讼的几个被告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在两个以上人民法院辖区的,各该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

  《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二条

  下列民事诉讼,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1.对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居住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

  2.对下落不明或者宣告失踪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

  3.对被采取强制性教育措施的人提起的诉讼;

  4.对被监禁的人提起的诉讼。

  《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三条

  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

  三、民事案件多久审理完

  1.简易程序审理的3个月内结案。

  2.普通程序审理的6个月内结案。

  案情特别复杂的,可向本院院长申请延长6个月,在不能审结的,再向上级法院申请延长6个月,期内必须审结。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九条规定,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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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法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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