写一份上诉书怎么写
导读:
1.标题:写明“上诉状”。
2.首部:必须分别写明上诉人和被上诉人的相关情况。是公民的,写明姓名、性别、年龄、民族、出生地、文化程度、职业、工作单位、住址等;是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写明全称、住所地、法定代表人及职务等。
3.上诉缘由:上诉人因与被上诉人××纠纷一案,不服××人民法院×年×月×日(20xx)×行初字第××号行政判决(裁定),现依法提出上诉。
4.上诉请求:一般是要求“撤销”原判决(裁定),进而要求“驳回诉讼请求”或“驳回起诉”;或要求“发回重审”;或要求“部分”或“全部”改判;要求改判的应当具体说明改判的请求。因行政诉讼的被告是行政机关,所以请求“驳回诉讼请求”或“驳回起诉”只能由行政机关上诉时提出。
5.事实与理由:该部分是上诉状的重点。围绕上诉请求,说明原判决(裁定)事实不清,或证据不足,或适用法律错误,或原审定性错误,或程序违法等。通过事实和证据说明原审错误所在,阐-明自己的观点,以实现上诉的目的。
6.尾部:依次写明上诉人民法院的全称、上诉人名称、上诉日期等,并在附项中列清上诉状副本和有关证据材料的份数。
可以邮寄,但实践中,法院的工作作风可能会不予立案或怠于立案。而且立案的时候法院会审查,可能还会涉及补齐材料之类的。法律快车提醒,建议亲自或委托代理人办理立案手续。《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四条 【上诉权】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决的,有权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裁定的,有权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在十五天的上诉期间,上诉状可以通过两种方式递交,即面交或邮寄。无论采用哪种方式,都应把材料交给一审主审的法官或书记员。当面递交民事上诉状是最为安全和快捷的方式。然而,有的时候由于某些原因,当事人也会邮寄民事上诉状。这时,常常会因为邮寄出现问题而耽误了当事人的上诉期,从而导致一审判决生效。
依据民事诉讼法166条之规定,上诉状应当通过原审人民法院提出,并按照对方当事人或者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当事人直接向第二审人民法院上诉的,第二审人民法院应当在五日内将上诉状移交原审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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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法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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