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中事实婚姻是否等同非婚同居
导读:
民法典中事实婚姻不等同非婚同居。非婚同居和事实婚姻的区别在于事实婚姻侧重于同居行为的效力,其效力等同于婚姻,事实婚姻当事人适用法律关于夫妻之间权利义务的一切规定;而非婚同居强调的是男女结合的方式,与婚姻的效力有着本质的区别,同居双方不产生亲属身份,不能完全适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的规定。
1.相互间的权利不一样。前者双方间关系按合法夫妻对待,例如一方去世时,另一方享有继承权,而后者则没有继承权;
2.向法院起诉离婚时,前者既可调解?和好或判决不准离婚,也可调解或判决离婚;而对待后者,法院一律判决解除同居关系;
3.法律快车提醒您,关于财产关系,前者适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即有约定的按约定,未约定的婚前财产各自所有,婚后财产共同所有。
事实婚姻成立的三个构成要件:
1.男女双方的同居(即男女双方在一起持续、稳定的共同居住行为始于1994年2月1日以前;
2.同居是以夫妻名义进行的;
3.同居双方1994年2月1日以前同居时已经具备结婚的实质要件。
非婚同居关系构成要件:
1.非婚同居的双方必须是无配偶男女两性;
2.双方自愿建立像夫妻一样的生活共同体,但并不具备构成合法婚姻的形式要件;
3.同居行为必须是公开的;
4.同居行为应当持续一定期间。
引用法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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